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订立专题 > 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开票

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开票

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开票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2-25 12:16:27 已帮助480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请问一下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发货开票可以吗?
你好,原则上合同方与税票开出方(收据开出方)须一致,也可要求原合同方出具书面《委托收款书》原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一并作为支持文件办理结款。否则存在账务纠纷与外部查账风险,另行提示:税票开具方与收款方必须一致(也就是税票子公司开,款由总公司收,肯定是不可以的,现金收款更不建议)。如果其子公司有同样的经营范围与合同履约能力,直接同其分公司签合同也可以。合同,税票,收款方抬头须一致,这也是会计法要求。 以上就是对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发货开票可以吗的回答!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