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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2024-02-21 00:02:09 已帮助22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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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十九条如何理解
就是说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的所有权人没有为机动车购买机动车交强险或者脱保的,受损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该所有权人在12.2万元的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所有权人和驾驶员不是同一人的,受损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所有权人在12.2万元的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与驾驶员承担(连带)共同赔偿责任;如果所有权人和驾驶员是同一人的,在交强险限额内不依照责任划分来赔偿,有多少就是多少。超出部分由驾驶员按照责任划分赔偿;如果所有权人和驾驶员不是同一人的,所有权人只以交强险赔偿限额为限承担责任,也就是有限连带责任。晕,打字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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