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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怎么进行公证

遗嘱怎么进行公证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
2024-03-04 14:11:15 已帮助21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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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行遗嘱公证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综合上面所说的,自书遗嘱的法律效益与其它的遗嘱一样是不需要有任何的见证人,也是不需要进行公证都是属于合法的,所以,在写自书遗嘱的时候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从而更好的分配好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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