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
停工留薪期内(
工伤治疗、康复期间)
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已经评定
伤残等级并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
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6.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级
伤残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2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并办理
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费。7.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