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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2024-03-01 08: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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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杜强吉
问题:关于新证据的解释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假释期间犯新罪怎么办
结论:假释期间犯新罪的处理办法如下。解析:假释期间犯新罪的处理办法:法院应当立即裁定撤销对该犯罪分子的假释,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先减后并“的规则数罪并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行为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法院一般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心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最新婚姻年龄规定是什么
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适应。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咨询一下新刑法减刑假释条件是什么
1、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1)确有悔改表观,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2)立功表现是指: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等。(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山东省挪用资金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秦栋梁
问题:你好,咨询一下婚姻法,2020年新条例,结婚几年后可以起诉离婚
你好,在我国结婚离婚自由,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可以随时提出离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新婚姻法老公和小三生的孩子能判重婚罪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如果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重新领取结婚证,那么就属于重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是婚姻关系??怎么样解释婚姻关系的客体?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1、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无效婚姻法律制度历来是婚姻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许多国家的法律中也都有无效婚姻的规定。 2、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3、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这种现象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虽然这是非法的,但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仍大量存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相关司法解释对这方面的规范很少,仅简单的称其为非法行为不予保护,它忽略了这种现象在中国存在的现实性和一定的合理性,尤其对弱者的权利保护乏力,立法者并未完全将其纳入法律轨道,不能不说是我国现行婚姻制度的缺陷。4、三者联系:都是男女同居关系,同属婚姻法研究范畴。5、三者区别:事实婚姻是合法婚姻的一种,其余二者都是非法行为。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没有实质区别,只有法律是否认可与保护的区别。我国法律在1994年2月1日至2001年4月28日期间不承认事实婚姻,一律认定为非法同居,其余时间认可或有条件认可。无效婚姻定义的基础是看是否具备婚姻的法定要件。事实婚姻定义的基础是同居的后果。非法同居定义的基础是行为的非法性和应受处罚性。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新婚姻法卖房需要双方双方签字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个问题其实是很多人在卖房的时候会面对的。其实这个问题在新婚姻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关键在于这所房子是否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卖房的时候是夫妻双方都要签字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在新婚姻法中具体的相关规定吧。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了。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妻子签字。如果是婚后财产就需要妻子签字了。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对于这个问题,现在通过上述的解答,大家应该有个明确的认识了。房产作为一种财产形式,是很多夫妻都会产生矛盾的地方。但是只要大家能够明确房产具体在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按照婚姻法中对于房产归属的定义来执行,就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夫妻双方各自的利益。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刑法修正案非法行医罪有什么新的解释和规定?
1、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2、非法行医罪的认定及处罚,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及最高关于非法行医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8〕5号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条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本解释所称“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新婚姻法男方婚后首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您好,关于新婚姻法男方婚后首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新婚姻法男方婚后首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结婚时应事先约定什么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这也能避免在离婚时纠缠不清。什么是共同财产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新婚姻法婚后男方首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首款属于男方婚前个人,则这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二、什么是共同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结婚时夫妻双方自愿生活在一起所谓的一种活动,一般在婚前或者婚后,会购买婚房。通常情况下,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但现实生活中也不尽如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例如新婚姻法男方婚后首付款若能证明是自己的钱则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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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4-18 19:39:3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协议丢了,想再婚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4-18 19:39:1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的一个朋友故意败坏我的名声?
王彦律师
2024-04-18 07:40:49
如需进一步沟通留个你的联系详谈
问题:关于男女分手女性去单位去闹?
王颖律师
2024-04-18 13:41:40
你好,老人去世后,子女是能够继承土地的承包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问题:老人去世土地儿子能继承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4-18 05:54:50
您好!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
问题:老人去世房子怎样处理儿子多?
刘飞飞律师
2024-04-17 20:20:23
办理房产证以后可以落户口
问题:买房能办户口吗?
钱威律师
2024-04-17 19:43:42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离婚了,女方可以分还款部分吗,还款还是男方爸爸每个月打款?
王颖律师
2024-04-17 20:31:20
你好,如果你不同意公司的调岗,公司有可能会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违法辞退你,你可以获得更多的权益,可以联系我
问题:公司通知我,说公司现在不需要这么多人了,要调离我去其他地方,但是我不同意?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17 10:09:16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父母离婚孩子财产没协商好?
司天双律师
2024-04-17 09:58:17
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双方想离婚,但是男方不但不付抚养费,不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17 10:09:16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父母离婚孩子财产没协商好?
钱威律师
2024-04-18 19:39:3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协议丢了,想再婚怎么办?
司天双律师
2024-04-17 09:58:17
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双方想离婚,但是男方不但不付抚养费,不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钱威律师
2024-04-18 19:39:1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的一个朋友故意败坏我的名声?
王彦律师
2024-04-18 07:40:49
如需进一步沟通留个你的联系详谈
问题:关于男女分手女性去单位去闹?
王颖律师
2024-04-18 13:41:40
你好,老人去世后,子女是能够继承土地的承包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问题:老人去世土地儿子能继承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4-18 05:54:50
您好!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
问题:老人去世房子怎样处理儿子多?
刘飞飞律师
2024-04-17 20:20:23
办理房产证以后可以落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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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4-17 19:43:42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离婚了,女方可以分还款部分吗,还款还是男方爸爸每个月打款?
王颖律师
2024-04-17 20:31:20
你好,如果你不同意公司的调岗,公司有可能会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违法辞退你,你可以获得更多的权益,可以联系我
问题:公司通知我,说公司现在不需要这么多人了,要调离我去其他地方,但是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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