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我国合同中承担
违约责任的最主要方式,可是很多
合同当事人为了较好的保护自身的利益,一味的约定较高额的违约金,在合同中怎么判断违约金数额是否过高,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能否调整,下面的文章将会为您讲述有关问题。一、如何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由于该条款只对违约金过高进行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造成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过高违约金的认定多不明确。超出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认定约定违约金过高的依据,即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在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30%以内都视为合理不算过高。从而给司法实践认定约定违约金过高和当事人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提供了具体的标准,使其有章可循。二、违约金过高该如何处理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许多人有这样的误解:认为违约金订的越高越好可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但是这是不正确的,因为根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予以减少”如果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减少违约金,如果法院认为确实违约金过高,那么法院有权适当减少违约金。在当事人对违约金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应当适用违约金,但在当事人提出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参照一定的计算标准予以适当调整,而不是直接适用法定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的高低是应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被动进行审查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构不主动干预。我们认为,为保险以及公平起见,建议在约定违约金比例时通过设定上限等方式防止违约责任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