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个人债务专题 > 我朋友拿我项链卖去了写了借条不承认

我朋友拿我项链卖去了写了借条不承认

我朋友拿我项链卖去了写了借条不承认
借条是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债务凭证的,如果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在提交证据的时候,就需要出示借条。借条是需要妥善保管的。那么,朋友欠钱借条丢了自己写可以吗?下面,律图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2024-02-28 16:02:24 已帮助387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我朋友拿我项链卖去了写了借条不承认怎么办
 这样是违法的,法律上成为“无权处分”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根据该条规定,“依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出卖他人之物,权利人追认或者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反之,权利人不追认并且处分人事后也未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无效”。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