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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特性

隐名股东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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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01:38:19 已帮助29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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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特性
隐名股东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出资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而产生。

即双方之间实际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

2、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及不要式合同。

3、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能以登记产权转移为形式要件的实物、权利、技术等进行出资。

4、隐名股东主体资格具有多样性,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既可以是商人,又可以是非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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