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继承权。
公租房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公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作为个人
财产继承。 公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
同居住人有续租要求的,根据建设部《城市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承租人亲属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公房。承租人没有共同居住人或承租人亲属不符合续租条件的,该公房由产权所有人收回。 《
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
著作权、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