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收养三胎

收养三胎

收养三胎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3-03 14:27:22 已帮助433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关于生育三胎的规定原配夫妻申请生育三胎条件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