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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9 06:28:17 已帮助26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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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物善意取得
判断是否使用善意取得,依照《物权法》第106条之规定,主要看1、是否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是否以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3、是否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若以上条件皆符合,是可以善意取得“赃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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