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落户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
户口迁移证》、
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