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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精神病的程序

司法鉴定精神病的程序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024-03-04 05:15:08 已帮助42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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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

(一)委托与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1)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2)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3)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4)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5)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5、中心在接受鉴定委托或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应当向委托机关或申请单位出具《鉴定委托受理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不予受理:


(1)以个人名义申请鉴定的;


(2)不能按本规定提交材料和交纳鉴定费,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但因案件特殊无法收集到有关材料,经委托机关详细说明正当理由,由专家研究是否受理委托鉴定);


(二)鉴定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我国各个地区对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收费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自贡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大概在1200元-2000元左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如果经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确实不具备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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