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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

如何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3-03 10:24:16 已帮助44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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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一)申请。


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三)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四)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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