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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我走了怎么办

强制执行我走了怎么办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2-24 04:34:58 已帮助21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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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不执行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所以,强制执行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备以上条件,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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