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认定专题 > 青岛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和认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青岛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和认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青岛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和认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2024-02-29 10:04:35 已帮助232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保险部门工伤认定时间是怎样的规定啊?
一般情况下是在受理工伤申请60内做出认定结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一般做出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是: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因公受伤的事实或视同为工伤的情形。所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后医疗部门的抢救、诊断纪录等。如果需要司法机关做出相关结论的,那就要看司法机关的效率了。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