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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异地打官司的

南京异地打官司的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5 16:59:45 已帮助16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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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打官司
你要和你老公打官司的话,看被告也就是你老公的户籍所在。如果他户籍所在地不是他经常居住的地方,那么从外面临时住的地方也可以起诉,但是需要有如下证明:第一,暂住证,第二,有居住一年的证明,比如水电单据或者暂住证上面给的期限超过一年,这样当法院才可能会受理案件。还有,需要看看你们之间的官司性质是什么样子的,有一些官司是可以从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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