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民法总则中的抗辩权

民法总则中的抗辩权

民法总则中的抗辩权
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大国,任何事任何人在法律条例面前都是平等的。抗辩权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也起着一定性的作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维护了行为人的合法利益。我国法律当中,对于抗辩权有永久抗辩权这一规定。接下来就由律图网小编为大家解释永久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2024-02-25 14:40:43 已帮助382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想问一下民法总则中的抗辩权有哪些内容?
想知道民法总则中的抗辩权有哪些内容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永久性的抗辩权:我国只有一种,就是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1、抗辩权,是指虽承认对方请求权的存在,但得拒绝履行,亦即对他方请求权的行使,可以拒绝其请求之权能。 2、抗辩权的类型有两类,(1)一时性的抗辩权,有5种: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混合担保时)债务人以自己财产提供物保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2)永久性的抗辩权:我国只有一种,就是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