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你可以离婚。关于离婚可以
协议离婚,也可以
诉讼离婚,一般涉及3个方面的问题: 一、感情是否破裂。这是在
诉讼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判离的法定标准。有
证据证明存在下列之一的: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据此可以向对方主张民事赔偿)。 2、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没有上述情况的,法院一般判不离,但是,6个月后再诉讼离婚的,法院一般判离。 二、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屋也不例外。 3、
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
抚养为原则。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然后,对支付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支付义务人无固定收入的,
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是,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是怀孕五个月离婚孩子怎么办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