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我儿子在半年前借给他一初中同学200元钱,多次讨要未果,于是就向借款人的奶奶要,也没要到,但借款人奶奶告诉了借款人,于是第二天借款人以还钱名义把我儿子借款人的出租屋内,然后纠集多人对我儿子进行殴打谩骂,还扬言要把我儿子从天台上踹下去,控制我儿子人身自由达三个小时,直到我和派出所民警赶到,请问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注:大概都是十六七岁的小年轻,我儿子也没有什么伤
若另一方欠你的钱不还,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另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能够到他的户籍地或时常寓居地诉讼,及时诉讼要他还钱。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怎样进一步得到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不能胜诉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要看借条上面有无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诉讼,若无诉讼,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不能得到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若借条上面无还钱时间,你能够任意诉讼要钱,你的要求无过诉讼时效。息金不能超出银行同期同类借贷息金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息金无效。若发现另一方有财产,能够及时申请财全保全,官司胜诉后,就能够从该财产支付你的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