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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单位回收

集资房单位回收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29 08:25:24 已帮助27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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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位集资房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单位集资建房在离婚时应当以离婚时的房产属性来界定,如果离婚时已经取得了集资建房的房产所有权,那么必须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在房产分隔的过程中,要以夫妻双方的协议来进行,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已经取得一致意见,则不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如果有异议则必须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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