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收养赡养专题 >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公证吗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公证吗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公证吗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02-19 00:00:09 已帮助289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收养关系一定要公证吗

收养关系公证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 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在实际收养孩子的时候,可以选择去当地的福利院进行收养,而此时作为收养人、被收养人,其实在条件上面都有限制的。当然,要想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就需要办理收养手续。关于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