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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标准 (一)支付条件: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 适用时需注意: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从事露天岗位工作必须发放,非露天岗位作业,如能够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可以不发放; 另外还需注意:在
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二)支付标准:每人每月2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即200元÷21.75天;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三)发放时间:每年5月至9月期间; (四)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
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