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下列情形(“√”为有),根据《
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中止工伤认定。 (一)职工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
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
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而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医疗诊断不明确需要明确诊断的; (四)确需进行病伤与事故伤害因果关系鉴定,尚未作出鉴定结论的; (五)案件涉及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证人等关键人员无法找到,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 (六)当事人提交新的
证据需要继续调查取证,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 (七)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八)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