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2、继承的是儿媳的遗产,就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由此可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父母,仅仅是指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公婆作为丈夫的父母,若是继承丈夫的遗产,那么就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要是继承儿媳的遗产,就不在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