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
离婚时,作为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
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
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
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注: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存在很大的片面性,现在司法实践中有部分法院已经不再适用该项规定。以上内容是我的个人解释,如果觉得没有啥出入希望你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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