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若婚前全款付清则无需做
婚前财产公证;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可按照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