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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行使期限

抵押权的行使期限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05 05:34:33 已帮助46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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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抵押权行使期限、《物权法》都曾作出相应的规定,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担保法》第12条规定,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担保法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未行使的,《担保法》、《担保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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