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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剩余价值抵押担保期限

对剩余价值抵押担保期限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0 17:50:40 已帮助44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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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抵押期限是多久

一般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没有约定的,从产生担保责任开始时计算,六个月。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下列几个条件:


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因此,只有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能成立。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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