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4个月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并且是应发工资,即不能扣除代扣代缴的各种保险和说费。
3、公司领导所说你们的工资构成包括加班费,是错误的解释或就是无稽之谈,是违反常规或不合理的的做法,目的是想减少补偿金额,到时你可以要求公司拿出工资制度来核实。
意思就是你每月所得的工资中不应该包括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工资不在补偿工资的范围。
4、上述要求如果公司耍赖不给,简单办法是,先电话投诉到青岛市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对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责令其支付。
5、如果还不给,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要求公司支付,不行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