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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2-29 17:55:51 已帮助48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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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超合同标的额20%,能要双倍返还?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双方合同履行的一个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给付定金一方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定金数额的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若给付的定金超过了合同标的额的20%,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给付一方主张双倍返还的,超过的20%的部分无效。也就是说,给付人对定金双倍返还的主张权利以合同标的额的20%为界,其只对未超出的部分享有主张双倍返还的权利;而对超出20%的部分,只能要求原额返还。  《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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