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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1 17:23:28 已帮助22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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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离婚诉讼范文二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公司业务经理,住址:本市××路××花园××幢××号;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公司职工,住址:本市××路××花园××幢××号。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事实和理由


××年初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3月由××区人民法院移送贵院审理,在(××)第×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年分居至今,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闪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从以上范文中我们能够获悉,第二次离婚诉讼的诉状中应该包括当事人双方的真实信息,原告对于离婚的主要诉求以及申请离婚的事实缘由等内容。原告可就夫妻双方未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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