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
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
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父亲如果是具有代为清偿的能力,是可以作为
担保人的。贷款之后
房屋所有权是在银行那里的,为了防止借款人将该房屋重复
抵押,一般产权部门会将《房屋所有权证》收回,但不注销。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
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是说,如果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担保人需要替贷款人偿还。 作担保肯定会有一定的风险,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但是,也不必担心,因为如果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