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平迁集体户,在当事人所在的集体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迁入的前提下,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以就业入户为例: 1,带上当事人的
身份证、户口本、
劳动合同、
居住证、
社保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
户口迁移的证明; 3,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
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