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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安徽迁户口迁到湖北需要什么

从安徽迁户口迁到湖北需要什么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3-05 07:33:32 已帮助40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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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哄抢罪量刑标准四川省规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聚众哄抢罪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发文部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川高法(2002)105号 【发布日期】2002.05.14 【时效】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四川地方刑事规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2年3月21日第19次会议通过) 聚众哄抢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5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参与哄抢人数较多的; (2)哄抢数额不大,但哄抢次数较多的; (3)哄抢抢险、救灾、救济、优抚等特定物资的; (4)哄抢较重要的物资的; (5)哄抢一般历史文物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哄抢重要军事物资的; (2)哄抢珍贵出土文物的; (3)由于哄抢行为造成公私财产巨大损失的; (4)煽动大规模、大范围哄抢活动,后果严重的; (5)由于哄抢行为造成大中型企业停产、停业的; (6)由于哄抢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 以上是聚众哄抢罪量刑标准四川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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