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费靖律师:<br>双方都无驾照。摩托三轮车从东向西走主干道,助力车从南向北走枝干道,交叉路口助力车撞摩托三轮车,助力车主大腿粉碎性骨折,而摩托三轮车被撞翻,摩托三轮车主轻微受伤,助力车主送往医院,三轮车主主动给了5000元用于看病,接着助力车家属又向三轮车主索要10000元,说先看病,然后再分责任。交警想让双方协商解决。<br>请问这次事故事故怨谁,双方各应承担多少责任。
这里要区分双方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也即是否存在交强险,因为交强险是不区分事故责任的。r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r(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r(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r(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r(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r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