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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
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6 21:57:42
已帮助386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消费者反悔权和合同法解除权,撤销权的区别
②反悔权属于法定解除权,行使需要通过
诉讼
方式①反悔权和解除权都是形成权。③反悔权和解除权不可溯及既往,需要判决生效,撤销权是形成诉权;解除权包括法定和约定解除权,行使只需要解除通知到达相对人;撤销权是形成诉权,撤销权行使合同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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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同的解除与合同的撤销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解除与合同的撤销有什么区别(1)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2)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依照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3)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也可以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而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可知,关于认定施工合同已解除的具体的规定如上。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1)产生的原因不同。(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4)法律责任不同。(5)期限限制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想了解一下对于房子赠与别人能否撤销
如果房产的权利尚未转移,房子赠与别人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一下关于合同担保和合同保全的区别是什么
1、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3、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4、合同担保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为前提。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同撤销后财产可以全部退还吗
合同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全国全面取消计划生育,撤销计生委部门,含义是什么
全国全面取消撤销计划生育、计生委部门,与之对应的是新设了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承担原有部门的职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内设机构的调整上,明确撤销了原来与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三个机构,分别为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与之呼应的是,未来负责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国家卫健委的最新职责内容上,仍包括“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法院受理撤销案件,保全费怎么退
你好,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保全费是否予以退还看情况,一是采取保全措施后未足额保全财产的,不退保全费;二是采取保全措施后没保全到财产,或保全部分财产而保全申请人申请撤销保全的,应减半收取保全费;三是因的审判人员或执行人员的延误行为或工作差错没有保全到财产,当事人申请退费的,应予支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社保异地办理与在武汉注销有什么区别?
您可通过微信关注“湖北12333”-“微服务”-“服务大厅”-“制卡进度”,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查询社保卡信息。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湖北省范围内实行社保卡“一人一卡”的规定要求,在省内异地办理了二代社保卡的人员,在武汉市参保后是无法再申领社保卡的,对于这类人员,目前采取以下措施:1、持社保卡人在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自愿办理异地卡信息纳入手续,纳入成功的则可在武汉市两定机构使用。2、因社保卡片问题无法办理社保卡信息纳入业务的,则需要返回原发卡地重制社保卡后再办理信息纳入或原卡归属地注销卡信息后再来汉办理新增制卡。原社保卡注销或省内异地社保卡纳入均不影响原社保参保缴费记录。同一时间段,社保参保人只能建立一个社会保险关系,不得重复参保社保,不得重复享受社保待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交通事故被撞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对方付完赔偿金就可以撤销保全了吗,如果对赔偿有异议那财产保全还能继续有效吗
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第一,需报交警进行事故认定、责任划分。第二,如人受伤需至医院进行诊断,如可能构成伤残,需到法医门诊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如财产损失定损。第三,根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标准双方分担责任。第四,如被害认死亡,可根据双方责任大小、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承担责任。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1、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能否上市;2、如果都能上市,二者有何区别3、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上市条件是什么?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国际子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行的经营活动。例如,当母公司成立子公司的目的是生产最新的高科技产品时,它一般得建立新厂,因为依靠当地的条件要想达到这种尖端技术水平是非常困难的。换句话说,我们很容易在大多数目标市场上发现许多制作瓶瓶罐罐之类的小东西的公司,但是生产最先进的计算机芯片的公司却很少。重新建立一家子公司的主要缺点是耗时太长,因为修建新设备、雇用和培训工人、开发产品等都将花费大量时间。与此相反,寻找一家现有的、具备市场营销和销售能力的公司作为收购对象,相对来说会比较容易办到,因为这一般不需要专门技术。通过在目标市场上收购现有公司的市场营销和销售经营这一方式,母公司可以让子公司更快地运作起来。特别是当被收购的公司在目标市场上拥有有价值的商标、品牌或工艺技术时,收购方式更是一种好的战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如何比较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所谓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法律上当然无效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行为。这里,法律上的无效和不发生效力,是指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说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共有七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消灭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在撤销前,其效力已发生,而且未撤销,其效力不消灭。(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为之,非撤销权人不得主张其效力消灭;(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的自由,撤销权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归于消灭。(5)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主要有两种:(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另外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之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消。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过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一是无权处分;二是无权代理;三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举例:1、无效民事行为:9岁的A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了B2、可撤消民事行为:A有一个家传的瓷碗,一天B来家里做客,看到说自己比较喜欢,想买下来,A不知道其价值,就把碗送给他了,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他从古玩市场了解到那只瓷碗是古董,价值好几百万。这时他就可以撤消那个赠与行为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12岁的A将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了B,此行为需要A的监护人进行追认才能生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有什么区别?
一、商品房销售有哪几种类型目前,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二、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有什么不同按2000年年底出台的最新规定,现房销售,凡是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人交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的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交易行为。三、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1、建设单位具有开发经营资格;2、持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取得预售许可证;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期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5、多层建筑封顶,高层建筑达到十层以上。(二)商品房现售应符合什么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落实;6、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7、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三)商品房期房和现房销售的合法性按新规定,手续齐全的“合法”的期房,销售必须“五证”“两书”齐全,而现房销售则未必,凡是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购房人买这样的现房。除了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这两证二书,还要看有无《产权登记备案证》。但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人购买时仍需要看“五证”“两书”。1、五证是哪五证《国有土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2、两书是什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它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交付时,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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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律师
2024-04-25 14:44:57
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只有主合同解除了,才能解除。
问题:我老公帮朋友在银行贷款做担保,他朋友一直不还。我们怎么才能解除担保合同?
吕美亮律师
2024-04-25 18:03:12
您好需要确定您的担保形式,以及债务的履行期限,需要判断担保期限是否届满?
问题:去年给别人担保了十五天,现在甲方拿欠条找我,有用没有?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5 11:29:11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网贷/信用卡逾期;金额:1万~5万元?
杜强吉律师
2024-04-25 11:34:4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对子女,对以后有影响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09:1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想问下,欠款一万没还清,人家起诉?
杜强吉律师
2024-04-24 08:02:1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在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4-24 09:56:4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在吗?
郁华僖律师
2024-04-23 11:10:04
可以起诉,同时采取保全措施,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问题:欠款人因组织聚众赌博被拘留,可能面临判刑,欠款6万多,目前和他对象沟通效果不大,能起诉吗?
钱威律师
2024-04-23 05:36:4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在吗,是江苏徐州邳州的吗?
钱威律师
2024-04-22 08:56:31
你好我可以帮你还贷款然后再倒出来
问题:在吗,弃房断供有什么后果?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5 11:29:11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网贷/信用卡逾期;金额:1万~5万元?
郁华僖律师
2024-04-23 11:10:04
可以起诉,同时采取保全措施,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问题:欠款人因组织聚众赌博被拘留,可能面临判刑,欠款6万多,目前和他对象沟通效果不大,能起诉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09:1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想问下,欠款一万没还清,人家起诉?
杜强吉律师
2024-04-24 08:02:1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在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4-24 09:56:4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在吗?
钱威律师
2024-04-23 05:36:4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在吗,是江苏徐州邳州的吗?
王刚律师
2024-04-25 14:44:57
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只有主合同解除了,才能解除。
问题:我老公帮朋友在银行贷款做担保,他朋友一直不还。我们怎么才能解除担保合同?
吕美亮律师
2024-04-25 18:03:12
您好需要确定您的担保形式,以及债务的履行期限,需要判断担保期限是否届满?
问题:去年给别人担保了十五天,现在甲方拿欠条找我,有用没有?
杜强吉律师
2024-04-25 11:34:4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对子女,对以后有影响吗?
钱威律师
2024-04-22 08:56:31
你好我可以帮你还贷款然后再倒出来
问题:在吗,弃房断供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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