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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怎么办软件著作权

北京怎么办软件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2-23 08:15:09 已帮助35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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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第十一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第十二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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