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按照《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吉省价房涉字[1997]3号和国土籍字[1990]93号等文件规定,土地登记工作涉及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为: 1、初始登记费:按国土籍字[1990]93号文件执行 2、变更登记费:0.50元/平方米 3、土地证书工本费:20.00元/本(特制) 4、测绘费:按国家测绘机构收费标准执行。 5、其他在土地登记过程需要处罚或补缴的规费按相应标准执行。 6、在2005年之后已经收取完土地证书工本费而未发放土地证书的
宅基地,经复核与原地籍调查表一致的,不再收取费用。持有2005年以后发放的新版合法有效土地证书的,换发证书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