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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发生纠纷找哪个部门

租房时发生纠纷找哪个部门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2-23 19:23:21 已帮助26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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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程结算纠纷后找哪个部门

《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0年7月30日修订)


  第三十五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以接受发包承包双方委托,进行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1日住建部令第16号发布)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07年11月1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发布)

第十九条
在工程竣工结算活动中发生争议的,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根据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处理,也可依照合同约定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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