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明以下内容,由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上公司公章确认即可:
第一,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公司的需要以公司的名义签订;
第二,欠款的数额,用途;
第三,是否给付利息;
第四,是否约定还款日期;
第五,债务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六,书写欠条的时间。
《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