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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检索到土地承包专题 20226

  • 土地承包合同撤销补偿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查看更多

    #土地承包 2024-04-24 已帮助1944人
  • 什么是“农民集体所有”谁来代表农民行使所有权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查看更多

    #土地承包 2024-04-24 已帮助2027人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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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 2024-04-24 已帮助886人
  • 地下车库的出售与出租的问题有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查看更多

    #土地承包 2024-04-24 已帮助2346人
  • 国家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吗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查看更多

    #土地承包 2024-04-24 已帮助1869人
  • 故意破坏别人家耕地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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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 2024-04-24 已帮助827人
  •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查看更多

    #土地承包 2024-04-24 已帮助833人
  • 农村土地使用权期限有多长时间,有没有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查看更多

    #土地承包 2024-04-24 已帮助1157人
  • 针对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重复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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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 2024-04-24 已帮助2065人
  • 老百姓是否能私自卖河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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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 2024-04-24 已帮助2990人
  • 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是多少
    # 2024-04-26

    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在各地都是不一样的,法定的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成交比例是不能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2%。所以,在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缴比例的范围内,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存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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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北京农村户口需要什么?
    # 2024-04-26

    办理北京农村户口需要提供书面的申请报告,要有村民小组70%以上村民的同意,村委会的同意接收证明,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高校毕业生返回原籍的,需要提供毕业证和未就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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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房产证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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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2024-04-22 15:05:09
解析: 关于70年房屋使用权限期满之后遭遇拆迁所享受的补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无论住宅或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其使用权都将自动延续。 然而,对延续期间所需支付的费用或者是否能够予以减免的事宜,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 同时,在涉及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延长问题时,务必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进行操作。 关于该片土地之上的各类不动产的归属权问题,若双方有书面协议且在约定范围内,则从其约定;如无自行约定或者协议内容不够清晰明确,则依据相关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条款来决定处理结果。 在此过程中,拆迁方必须依照相关制度与程序,给与被拆迁者公平合理的补偿。 但对于任何未经批准或过期的违规建筑及临时装置,均不会给予应有的补偿。 而对于那些在规定期限内的临时建筑,只需考虑给予适当补偿即可。 作为补偿的原则选择,既可以是货币补偿的形式,也可以选择实物交换的方式,即房屋产权调换。 至于货币补偿金的具体额度,需要根据被拆迁房地区位、用途、占地面积等诸多因素,依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来确定。 当然,这部分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及标准,会受到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制约与规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问题:商品房70年到期了拆迁有赔偿吗
法律咨询顾问
2024-04-21 14:36:41
解析: 1.您在因公出差或执行任务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了伤害或者不慎从高处跌落导致失踪的情况,皆可被认定为工伤; 2.若您在工作时段及工作场地内,因为行使职务权力而遭受到了他人恶意的暴力攻击或是其他意料之外的伤害,同样可以被判定为工伤; 3.假如您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段和工作区域内,由于特定工作原因而造成了人身伤害,也属于法定认定的工伤范畴。 需要指出的是,工伤评定标准依据的是一种基于条目划分原则并结合工伤致残程度之后得出的分级方法。 在此基础上,将人体的残疾程度划分为由重到轻的十个等级,其中,最严重的残疾类别被定义为第一类,例如员工所经受的损伤达到极重度智能功能障碍水平;相对而言,最轻微的类型则被归入第十类,即员工符合略微严重的毁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问题:即墨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咨询顾问
2024-04-22 15:05:09
解析: 关于70年房屋使用权限期满之后遭遇拆迁所享受的补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无论住宅或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其使用权都将自动延续。 然而,对延续期间所需支付的费用或者是否能够予以减免的事宜,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 同时,在涉及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延长问题时,务必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进行操作。 关于该片土地之上的各类不动产的归属权问题,若双方有书面协议且在约定范围内,则从其约定;如无自行约定或者协议内容不够清晰明确,则依据相关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条款来决定处理结果。 在此过程中,拆迁方必须依照相关制度与程序,给与被拆迁者公平合理的补偿。 但对于任何未经批准或过期的违规建筑及临时装置,均不会给予应有的补偿。 而对于那些在规定期限内的临时建筑,只需考虑给予适当补偿即可。 作为补偿的原则选择,既可以是货币补偿的形式,也可以选择实物交换的方式,即房屋产权调换。 至于货币补偿金的具体额度,需要根据被拆迁房地区位、用途、占地面积等诸多因素,依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来确定。 当然,这部分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及标准,会受到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制约与规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问题:商品房70年到期了拆迁有赔偿吗
法律咨询顾问
2024-04-21 14:36:41
解析: 1.您在因公出差或执行任务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了伤害或者不慎从高处跌落导致失踪的情况,皆可被认定为工伤; 2.若您在工作时段及工作场地内,因为行使职务权力而遭受到了他人恶意的暴力攻击或是其他意料之外的伤害,同样可以被判定为工伤; 3.假如您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段和工作区域内,由于特定工作原因而造成了人身伤害,也属于法定认定的工伤范畴。 需要指出的是,工伤评定标准依据的是一种基于条目划分原则并结合工伤致残程度之后得出的分级方法。 在此基础上,将人体的残疾程度划分为由重到轻的十个等级,其中,最严重的残疾类别被定义为第一类,例如员工所经受的损伤达到极重度智能功能障碍水平;相对而言,最轻微的类型则被归入第十类,即员工符合略微严重的毁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问题:即墨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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