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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对公费师范生的去向是怎么规定的

山东省对公费师范生的去向是怎么规定的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26 08:21:08 已帮助19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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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对公费师范生的去向是怎么规定的
(1)按照派遣计划办理派遣手续,组织用人学校与公费师范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

2)落实乙方任教学校,确保有编有岗。为乙方到农村学校任教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3)负责签约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和交纳违约金,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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