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
贷款诈骗罪。对于很多财产类、金融类犯罪而言,在定罪的时候往往都是需要实际考虑到犯罪数额的,如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数额标准,那么才能认定该行为构成犯罪,之后也才可以根据《
刑法》中的量刑标准作出处罚。而在确定贷款诈骗罪
立案金额的时候,可以适当参考上文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