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
①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③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④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