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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合同有区别吗

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合同有区别吗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2-26 21:10:31 已帮助48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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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上班签合同分公司拿出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区别吗
劳动用工登记的范围应是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员除外)。

2、由于你的劳动合同是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盖的是总公司的章,当然只能在总公司所在地进行劳动用工登记,而不能在分公司所在地进行劳动用工登记。总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要求在分公司当地办理。缺少法律依据;但是,如果你的社保关系是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那总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要求在分公司当地办理是合理的。

3、若要在分公司办理,就需要变更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才能办理用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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