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刑法关于
追诉时效延长的规定,是指在追诉时效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追诉时效暂时停止执行。但也有人认为,该条规定主要是指出追诉时效的终止期限,并由此主张司法机关在追诉时效期限内依法立案或者受理
自诉案件的,原则上应当无限期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