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成立但为生效的情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生效需要履行审批、登记等程序的,未进行审批、登记的,合同未生效;附期限或附条件的借款合同,在期限未到达或条件未成就之前,合同不生效;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借款前合同不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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