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方当事人有民事纷争的话,是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如果对于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裁判不服的,两方当事人是能够提议上诉,启动二审流程的。那么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还能够上诉吗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判后的,不能上诉。当事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两方为公民的案件,也能够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民诉法》第一百九十九条限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认为有错误的,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两方为公民的案件,也能够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裁判、裁定的执行。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民诉法》第二百零九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裁判、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议或者不予提议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采用审判监督流程。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能够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议申述,但是不能停止裁判、裁定的执行。
2、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置。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流程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议抗诉。
2019-01-24 18:23: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