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款:划导向行车道岔口按所需行进向驶入导向行车道按《交通》第九十条限定该交通违行处200元处罚、扣2分。 常见的不按导向标线行驶行车道行驶的违法做法:
1、在交互岔口不按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行车道 这种情况时常出现在交通灯前的等候行车道上,众多行驶员有意无心地从拐弯行车道上直行,或从直行行车道拐弯。 这种情况如果有闯红灯做法:将会发生两种违法做法,即闯红灯和不按导向行车道行驶,共计6分,罚金400元。
2、在不应予掉头或禁止左拐弯的路段掉头或左拐弯 在一些不应予拐弯或掉头、又无设置标志牌的路段,行车道上可能会施划一种黄色的禁止标线,警示行驶员此路段不应予掉头或拐弯。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路段掉头拐弯,将扣3分,罚金元。各地限定有差异,以当地交规细则未执行准则。
3、违规进入专用行车道 “专用行车道”包括公交车专用道、特定车辆专用道、非机敏行车道等。车辆若违规进入专用行车道,则隶属“违背禁止标线指示”。罚金元,减分3分。各地限定有差异,以当地交规细则未执行准则。
2019-01-24 14:26:55 回复